大乘止觀法門之研究 81

固然能為真正的佛法開出新的氣象,卻為當時的流俗比丘之所不容。像這樣的比丘,可說歷代都有,他們也懂佛理,並且能夠聚眾講授,如不是遇到傑出的善知識出世,他們的確也是能為佛教撐持門面的師匠,可惜他們有學問而無行持,更無實證工夫,所以滿心仍是人我利害的觀念,一旦遇到和他們的私利衝突的境界出現時,他們便無法把握自己,便會以嫉妒或怨毒之心,加害於人,甚至以間諜的罪名,來誣栽於人,置人於死地而始甘心!

可見,慧思禪師之屢遭迫害,主因當在於知見的、或思想的、或風格的不同於流俗的比丘及論師們,但也夾雜著名聞利養的感情問題在內(註一四)。大善知識雖無爭取名聞利養之意,但必實至而名歸;又所謂樹大招風,名大招妒,釋尊在世,尚所不免,何況慧思禪師?因此他也毫無怨尤,並且以為那是他自己宿業所感。這種光明美善的心地,正好說明了他的人格和他的立場,的確是與佛法完全相應的。

由蒙受迫害而使慧思禪師產生的另一思想的反映,便是「佛法將滅」的末法觀念的強調。此有如下的數種資料可作根據!

像這種末法思想以及進入了末法時期的警覺,並且為之宣揚者,在中國的南北朝時代,特別是在慧思以前的中國佛教史上,幾乎是未嘗發現的事。因此,慧思之在中國佛教的思想史上,也可稱作末法觀的先驅者了。又因為《立誓願文》作於慧思禪師四十四歲之際,正好是在他遭受了現有文字可考的最後一次法難的第二年。由此可見,他的對於末法時期的警覺,的確是從屢次受同道迫害的體驗之中感受出來的。

佛法將滅,但他仍為佛法的存留於人間而作最大的努力。就在撰作《立誓願文》的同一年,他也造了金字《法華經》及金字《大品般若經》。例如在《立誓願文》中作了如下的敍述:「我於彼時,起大悲心,念眾惡論師,即發誓願,作如是言:誓造金字《摩訶般若》及諸大乘王瑠璃寶函,奉盛經卷。」(註一七)

又於《續高僧傳》卷一七,有謂:「又以道俗福施,造金字《般若》二十七卷,金字《法華》,琉璃寶函,莊嚴炫曜。」(註一八)

這所謂「金字」《般若》及「金字」《法華》,一般是指以金泥所寫之經典,故比其他以墨書寫的經典寶貴得多,通常被視為稀世之寶,故其被流傳於後世的可能,要比墨寫的經典大得多。慧思禪師的護持佛法之心,堪稱良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