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律學綱要 191

而有出家生活的要求。

第二是為警世導俗的理由而有:這是針對著那些迷戀於聲色之陣、沈醉於五欲之海的人們,開出清醒解毒的法門。

第三是為佛法住世的理由而有:這是著眼於僧團的建立,以期有規律而永久地展開並繼續弘揚佛法的任務。

但是,既在佛教中出家,絕對的多數,應該並且必然要兼有三種全部的作用:對自己是求解脫生死,對他人是為警世導俗,對佛教則為住持弘揚。三者缺其一,便不能完美。出家而不自求了脫生死,那是不必出家的;出家而不警世導俗,那就有違佛法化世的精神;出家而不住持佛法,那就有負佛法的大恩。

第三節 出家的目的


在一般人的觀念中,出家與自殺的意義,幾乎是相同的;在事業上、愛情上、金錢上、名位上,受了重大的打擊,遭了不可挽回的失敗,所以心灰意冷,再也沒有勇氣面對現實,再也不想奮門下去之時,第一條路,最簡單,就是以自殺的方法,結束這一無可奈何的生命;第二條路,比較不簡單,但也很容易,就是遁入空門,披剃出家,青磬紅,了此殘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