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以上所舉三種律本對於師資的要求,可以得出一個結論:為人做師度沙彌,最好能夠具備《僧祇律》所舉的十德,如若不然,至少也不能缺少兩個條件:一是比丘戒臘滿足十年,二是通解二部律典。若再缺少二者之一,那就不夠資格剃度沙彌了。原因是自己不滿十夏,很難窮通律儀,若不通解律儀的行持作法,生活起居,持犯開遮,輕重等次,那又用什麼東西去教誡他的弟子呢?這在律中有個比喻:自己尚未斷乳,何以有能去餵他人之乳呢?
比丘也只能剃度沙彌,而不得剃度沙彌尼,因為佛也從未親自度過一個女人出家,佛曾親度許多的比丘,親度過兩個沙彌──難提及耶奢,但未親度一個女眾(《薩婆多論》卷二,《大正藏》二三.五一二頁中─下),這在律中有明文記載。尼眾的最初是由八敬法而出家,後來即由尼眾剃度尼眾,所以《沙彌尼離戒文》(這個離字有問題)中要說:「自非(聖)菩薩阿羅漢,不可度尼。」(《大正藏》二四.九三九頁中)女人可以在佛法中出家,但為防止漸染,杜絕譏嫌,不許比丘剃度女人出家,比丘也不得做比丘尼的和尚,只能做尼眾的羯磨阿闍梨與教誡阿闍梨。
沙彌尼應由比丘尼剃度,資格的要求,大致與比丘度沙彌者相同;所不同的,比丘尼需要戒臘滿十二年以上,才許度人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