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律學綱要 261

都是直接在比丘僧中受;中國的戒師,雖然歷代都因授比丘尼戒而得罪,但亦甘之如飴,未能使之如法如律!

所謂受具足戒,是說接受了全部的比丘戒或比丘尼戒;全部受持之後,便可優入聖域,階登聖位,直向阿羅漢果,而至了脫生死。不像受五戒、八戒、十戒,只是戒的一部分,而未具足全部戒。但在新譯的律典中,不稱受具足戒,而稱近圓。圓是圓滿寂滅,也就是圓寂,也就是涅槃,也就是了生脫死,也就是不生不死,也就是指的阿羅漢果的境界。這個「近」字,可以當形容詞解,說是靠近在圓寂的邊緣;也可以當動詞解,說是去向圓寂的境界接近。若以比丘戒的功能來說,近圓的近字,用動詞解釋是比較恰當的。我們可以憑著比丘或比丘尼戒的受持與堅持而漸漸接近於圓寂,並也必將接近於圓寂,最後進入於圓寂。因此,比丘戒及比丘尼戒,乃是我們用來通向涅槃之境的橋樑了。圓寂本是涅槃的意思,然而,中國的凡夫僧尼死亡,也都稱為圓寂,準律而論,那是代替死人妄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