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律學綱要 306

向僧團立即自首自白而痛切反悔的人,雖失比丘戒,亦失比丘身,仍許不予滅擯,在二十人僧中求悔之後,便給予三十五事終身受持,成為與學比丘(《十誦律》稱為與學沙彌),終身在一切清淨比丘之下,在一切沙彌之上,終身失去一切僧權,不得參加任何羯磨法,終身為大眾比丘承事服役作苦行。



僧殘罪是可以悔除的,但須在二十清淨比丘僧中出罪;比丘尼則須在尼僧及比丘僧各二十人的二部僧中出罪。比丘犯僧殘,如果覆藏一日,就要作六夜摩那埵羯磨,行別住法,在此期間剝奪一切僧權,隨順大眾,服役大眾,行三十五事。六夜完畢,即於二十清淨比丘僧中出僧殘罪而仍成為清淨比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