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律學綱要 355

在十條重戒的主要犯戒方法是自對他犯的。但是,也有五條是可以自己對自己犯的,比如自己殺自己便犯殺戒;有的人體軟如棉(如賣藝者),能將自己的生殖器插置自己的口中取樂,便犯淫戒;慳、瞋、謗的三條,比類可知。他對自犯者,只有淫戒一條,比如持戒的人遭受他人強迫淫姦,入時、入已、出時,只要生起並感受一念淫樂之心,便算犯戒。

至於犯戒的對象,本來是以有情的眾生為得罪的主要對象,但有三條,也或可能從非情的事物上得罪,比如姦淫未壞的屍體。既是屍體,已屬沒有覺知的非情物體,但仍可以從未壞的屍體上達到行淫洩慾的目的;所以是從非情物上得犯淫戒的重罪。瞋、謗二條,可以類推。

不過,對於重戒條文的解釋,因為沒有大本的《梵網經》作為根據,自古以來的各家注疏,也多不能獲致統一的觀念。從大體上說,各家的梵網注疏,分為新舊兩派;舊疏以天臺智者大師的《菩薩戒義疏》為主,唐代的明曠,明末的蓮池、蕅益、弘贊等注,皆屬舊疏一系。新疏則以賢首法藏大師的《梵網經菩薩戒本疏》為首,唐代的義寂法師《菩薩戒本疏》、太賢《梵網經古迹記》為新疏系。舊疏與新疏的最大不同點,是在對於十條重戒條文的判別;舊疏大體是比照聲聞戒立論的,以為十條戒的條文中所指者,有重也有輕;舉輕而況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