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感戒之善,分為兩種:一是菩薩種姓,二是發菩提願。
所謂菩薩種姓,是指大乘的根性而言,如《地持經》所說:「非種性人,無種性故,雖復發心勤精進,必不究竟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大正藏》三〇.八八八頁上)也就是說:沒有大乘根性的人,雖然能夠發心求受菩薩戒,仍然不能如實實踐菩薩之道的。捨己為人,忘我而利人,便是菩薩根性的菩薩精神,如果沒有這一精神,終究無法達到成佛的目的。
所謂發菩提心或稱發菩薩心,如今佛門中無論使人做什麼,都要說「請你發發心」,這雖並不算錯,卻把發心二字濫用過度了。再說,發心二字是不別善惡的,願作善,固然是發心;想造惡,也算是發心。其實,發菩提願的本意,是指努力精進為善去惡的意志,有了大乘的根性,若無堅強的志願,來促成這一大乘根性的圓滿究竟,雖有大乘根性,也是沒有用處。正像一塊上好的材料,可以做成上等的家具,如果不去加工製作,再好的材料,終也僅是材料而已。所以《地持經》中要說:「若有菩薩種性,而不發心,不修行方便,不能疾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大正藏》三〇.八八八頁上)
根據義寂法師的《菩薩戒本疏》而言,感戒之善的內容,另有一種具足三緣而成的規定,即是勝種姓、勝期願、勝行心。勝種姓同於菩薩種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