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戒之善未明未具,如何能夠得戒?今日的傳戒法師,僅迷信燒疤即是感戒之善,可謂不幸!
「感戒之善」,如同可染的布料,必先有了可染的性質(根性)及其須染的要求(發心),才能把顏色染上布去。
現在再講第二個主要的條件:「要無障戒之惡」。什麼叫作障戒之惡?所謂障,便是煩惱障、業障、報障,這是障礙眾生了生脫死行菩薩道的三大障礙。
在菩薩戒的受戒法中,只問七逆(較障比丘的五逆,多了殺和尚與殺阿闍梨的二逆),七逆屬於業障,凡是犯了七種逆罪之中的任何一種者,便不能受菩薩戒,這是主要的障戒之惡。
其實,三障之中,障障都可能成為菩薩的戒障。現將三障障戒的情形,根據義寂的《菩薩戒本疏》所述者,分別介紹如下:
第一,煩惱障有四種(《大正藏》四〇.六五六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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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逸:放逸成性,暫時難改,所以不能受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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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癡:自不善巧,並且依附惡友者,根本不想受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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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他束縛:為尊長、丈夫、主人、王、賊、怨家等所拘束者,身心不能自由,所以不能受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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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窮困:時時為了生活擔憂,所以無暇想到受戒。
第二,業障有二種(《大正藏》四〇.六五七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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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逆:所謂七逆,便是《梵網經》所說的七遮:出佛身血、殺父、殺母、殺和尚、殺阿闍梨、破羯磨僧及轉法輪僧、殺聖人(小乘羅漢,大乘初地以上菩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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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重:便是《瓔珞經》及《梵網經》所列的十條重戒。
第三,報障有四種(《大正藏》四〇.六五七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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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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餓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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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生中不解法師語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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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俱盧洲及稟性頑劣、不信因果、意志薄弱的人。
關於這三障的意思,尚須加以說明。煩惱障雖然可能有四種障礙受戒,但在遮難條文中並未列入。義寂法師對此的解釋是這樣的:「不決定故,非如七遮,定不得戒。」(《大正藏》四〇.六五六頁下─六五七頁上)也就是說,煩惱之障可能障戒,但卻不是絕對障戒。
業障之中的七逆罪是不通懺悔的,犯了七逆之罪,不論悔與不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