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恐受了戒不能堅持不犯,所以沒有勇氣受戒,但在這裡卻明白地告訴你:「有而犯者,勝無不犯。」為什麼呢?這就是菩薩戒的功德作用了,因為持戒是對一切眾生持的,所以在一切眾生中有功德,犯戒則絕不可能對一切眾生而犯。比如犯殺生戒,即使天天殺,時時殺,也不可能殺盡一切眾生;殺一眾生,僅於一個眾生身上得罪,殺生有罪,卻沒有在一切眾生身上得罪。所以又說:「有犯名菩薩,無犯名外道。」所以又稱菩薩戒為「四十二賢聖法」,四十二個階位的菩薩(三十賢位加十二聖位),是由於受持了菩薩戒而得。所以《華嚴經》要說:「戒是無上菩提本。」(《大正藏》九.四三三頁中)《梵網經》要說:「微塵菩薩眾,由是成正覺。」(《大正藏》二四.一〇〇四頁上)
第二個問題,便是受持的時間。小乘戒有五種因緣捨失戒體:1.命終,2.二形(男女根變性),3.斷善根,4.作法(對解語之同法比丘,乃至一個俗人宣布捨戒),5.犯重(犯四根本戒)。但在菩薩是不同的,菩薩戒不是「盡形壽」受持,而是「盡未來際」受持,所以命終不捨戒,菩薩不拒性別與變性之人,所以二形不失戒。菩薩戒只有在兩種情形下失戒:一是犯了重戒,二是故意捨去大菩提心。犯重戒有兩種:一是破重戒,是以上品煩惱纏犯(如故意殺人);二是污重戒,是以中品煩惱纏犯(如過失殺人,不加注意而誤殺人)。破重戒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