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書》的年代,馬克斯彌勒說:大約自西元前六世紀至西元前二世紀之間。其內容雖混有古書中所沒有的信仰及思想,但在大體上仍為祖述梵書時代的制度及儀式。故其雖為學派時代的產物,仍是形成廣義的《吠陀》之一部分。《奧義書》是《吠陀》理想方面的發展;《經書》則是《吠陀》婆羅門教實際方面的記述。所以,若不研究《經書》,便不能完全瞭解婆羅門教。
《經書》屬於《吠陀》的,又被稱為《劫波經》(Kalpa Sūtra),是由三類合成。所謂三類,即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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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經》(Dharma Sūtra):蒐集四姓的義務、社會的法規、日常生活的規定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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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啟經》(Śruti Sūtra):說明祭官所司的大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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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經》(Gṛhya):說明家庭中,由家長所司祭的儀式。
合以上三經,便完成了婆羅門教實際方面的說明。
四姓
四姓即是婆羅門教的階級制度。四姓的淵源是在《梨俱吠陀》的〈原人歌〉,謂由原人(梵)的頭生婆羅門,由肩生王族,由腿生吠舍,由足生首陀羅;經夜柔吠陀至梵書時代,四姓即成為社會的制度。但在《梵書》及《經書》中,對於婆羅門的要求也很高。例如祭典中若有一個婆羅門有罪即不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