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節 印度教的內容
印度教的歷史
印度教(Hinduism),即是新的婆羅門教,在佛陀時代的前後,由於新興思想及民間信仰的刺激,有神派的婆羅門教,即漸變而成了印度教。
印度教的歷史,大致可以分作六個時期:
第一期:自西元前二世紀至西元後二世紀之間,是有神論復興轉機的時代。此係由於《羅摩所行傳》及《大戰書》的兩大史詩的力量,將梵天、毘紐笯、濕婆的地位提高。又有《奧義書》將梵我與濕婆、神與英雄可利休那,視為一體,樹立了唯一絕對人格神的崇拜。
第二期:西元二百年至五百年時,有毘紐笯派、濕婆派、梵天派等的產生。由佛教方面的資料,知道毘紐笯派及濕婆派,在龍樹時代(西元一五〇~二五〇年)已經出現,因在《中論》及提婆的《百論》中,已提到了這兩派的信仰。
第三期:西元五百五十年至九百年間,由商羯羅阿闍梨,自吠檀多派的哲學基礎上,大成了印度教;濕婆派及毘紐笯派在此期間極盛。從《大唐西域記》中知道,玄奘留印期間,印度諸國多有信奉大自在天及那羅延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