耆那教將靈魂的束縛,分為兩項:1.靈魂被業力所牽,名為「內在的束縛」;2.靈魂與事物發生了關係,名為「物質的束縛」。
如何能將束縛和障礙的靈魂得到解脫?有兩個步驟:1.「制御」(Saṃvara),即是不使新的事物繼續注入靈魂中去。2.「寂靜」(nirjara),即是將已與靈魂混合在一起的事物排除出來。其實踐的方法,則為正信、正知、正行,合稱之為三寶(Tri-ratna)。
耆那教的道德律
此所謂的道德律,即是正信、正知、正行的三寶,由此三寶,可成為耆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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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信(Samyag-darsana):此即我人對於真理所持的尊敬態度。但是,耆那教並不要求其信徒,盲目地信賴其聖者的遺訓。故其聖人牟尼伯陀羅(Manibhadra)曾說:「我並不偏信於摩訶毘盧,亦不反對伽毘羅(Kapila)及其他學人。不論何人之教理,只要其合乎理性,我皆接受之。」這與佛教主張的「依法不依人」,可謂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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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知(Samyag-jnana):對大覺大悟者生起了正確的信仰,再研究大覺大悟者的教理,即是得到正知。但在學者的自內親證的正知,乃在於如實的認知「自我」。這要實踐了正行,才可使「自我」從「非自我」中解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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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行(Samyag-caritra):人們如欲不使新業發生,並使舊業根絕,那就應該依據耆那教理,實踐七條善行:1.遵守五誓。2.慎言行,授施捨,戒殺護生。3.思想言行,要有自制的工夫。4.行十善──寬恕、直爽、真實、謙遜、克己、犧牲、清淨、無欲、苦行、獨身。5.禪修。6.克服由飢渴冷熱而起之苦惱。7.達到平和、真純、無欲及至善的行為。依之而行,即可獲得四種完善:1.無涯的知識,2.無限的信仰,3.無量的力能,4.無盡的歡愉。
五誓的內容
耆那教雖有七條善行,但也不是一致主張人人皆須有七條。有些耆那學者以為如能實踐五誓即可。所謂五誓略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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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殺生:依照摩訶毘盧的看法,認為有情眾生固然有靈魂,即使植物、礦物、風火等,也有靈魂。並認為一切眾生,皆具有同樣的力能,眾生的存在也是基於互惠互助的原則,所以嚴禁殺生及不傷害萬物。今日印度的耆那教徒,即有在鼻孔上覆一塊四方白布,以免因呼吸而傷害到空氣中的小蟲。但對初信該教的人,則往往勸其先由勿傷害具有兩種根識以上的生命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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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妄語:說話要真實,並要能使人悅耳而生善念;應制伏貪、瞋、癡三毒;應制戲謔的言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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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偷盜:他人的財產,猶如他人的生命,劫奪他人賴以活命的財產,無異劫奪他人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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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邪淫:此可解釋為守獨身。耆那教學者更有認為不但對性慾應節制,縱然是淫念也須停止,甚至凡是容許他人生起邪淫的言行者,亦在禁止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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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執著:應捨棄對於外境任何事物所生的依戀心。此即是束縛之靈魂求得解放的工夫。
無神的宗教觀
無神論的宗教,只有印度出現了佛教及耆那教。宗教而站在無神論的立場,殊為不易。耆那教之無神論,其理由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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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或上帝,我人無從認知:人們之說有上帝的存在,乃是由於推論而來。例如每一件事物,即是一種產品。產品乃由生產的人所造作。因此,視世界也是一種產品,所以世界也必有一製造的神或上帝。實際上我們並不能證明世界是一種產品,世界雖具有組合的原理,好像是產品,組合世界的元素卻是永恆的存在,並非是一種產品。同時,任何產品的製成,必由製造者的手足將產品製成,神或上帝既屬無形,無形的神怎麼能使物質造成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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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宙的創造神,根本不存在:1.假若神是萬能的,那麼,一切物體均為神的創造。可是,我人日常所見的事物,均為人造的而非神造的。2.一神教者認為神只許有一個,如果由許多的神,依照各自的計畫創造宇宙,宇宙即不能和諧。此說也非真理,例如蟻塚及蜂巢的建築,即是群體的創造成果。3.一神教者以為神是永恆而完善的,也有矛盾之處。所謂完善,是除去了不完善而來,神若從未有過不完善時,則稱神為完善,乃幾近戲論了。
因此,耆那教否認有世界創造神的存在,他們以大覺大悟的完善人格,代取了神教的上帝而向之祈禱,以求指示迷津而已。實際上,世界的神教者,自原始人類的信仰而至一神信仰,他們所信的神,無一不是推想及擬人化的產物。並且也與社會制度有關。不統一的社會,有不統一的許多神;君權無上的社會,即會產生君臨式的一神信仰。理性的宗教,即對神的存在加以邏輯的考察,故有佛教及耆那教起而否定了專斷性的一神信仰。
耆那教的分派與佛教
耆那教在尼乾陀若提子(Nirgrantha-jñātaputra),即摩訶毘盧的時期,已成立了教團,擁有沙門一萬四千,比丘尼三萬六千。大弟子有十一人,其中二人於摩訶毘盧死後,繼續弘揚並發展此派的教勢。二百年後,在旃陀羅笈多王時,北方摩揭陀的教徒與南方迦爾奈多的教徒,在思想上發生了爭議。南方的屬於保守派,遵行摩訶毘盧的遺教,主張極端的苦行,稱為「裸體派」(Digambaras)。他們認為瑜伽苦行的人,應捨棄一切,即使衣褲,亦須捨棄。此派對於婦女的解脫,認為須轉男身之後始得。北方的比較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