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認為與別的大主教不同的教長(Patriarch),統理全羅馬的教政。
西元三九二年,羅馬皇帝替歐豆書第一(Theodosius I)明令以基督教為國教之後,即刺激著教會也要求有個大一統的組織。於是,由於使徒彼得(Peter),是在羅馬城殉道(據說迄今彼得的頭仍葬於羅馬的聖彼得大教堂中)。據說彼得曾在羅馬當過監督,後來羅馬的教長在其餘四位教長中,即自稱是繼使徒彼得的地位而應居於各教長之首。經過一個世紀的爭議,約在西元五百年左右,遂稱羅馬城的教長為教皇(Pope)。
其實,基督教的行政制度,完全是採用羅馬古教的本質,尤其到了以教皇兼任國王,主教有權統治教民的時候,便是政教合一的神政政治。
教會的分裂
由於神學家奧古斯丁(Augustine 西元三五四~四三〇年)的鼓吹除了教會沒有得救之道,教會地位應在國家之上。後來遂有以教會為國上的國,以教皇為王上之王的局面出現。
教會置於國家之上,本是一種神聖的表示。但當教會干預世俗政治並利用世俗政治以自肥自大的時候,教會便不能不向世俗的腐化中墮落。凡是政治人物的一切可能犯的罪惡,基督教會的教皇教士也無一不犯!所以,教會在中世紀造成的種種罪惡,也是罄竹難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