握之宣誓,或對之禮拜。基督教以《新約》、《舊約》作為婚禮的聖證,實即由此而來。
原始種族在平時也有宗教儀式,他們重視清淨齋潔,禁忌污穢,並以沐浴、灌水、斷食、咒文、供犧等為其宗教行為。自知身體之有污穢而感知精神之不淨,不淨即是罪惡,於是利用犧供來負擔自己的罪惡,代為贖罪,即恢復清淨。耶穌的贖罪思想,即是淵源於此。(請參閱拙著《基督教之研究》第三章第三節及第四章第二節)
死亡是人生的終結。在原始種族看來,死是另一生的開始,以為死者仍得永生於另一世界。故在人死之時,誦咒術祓其亡靈,在死人的墓中埋有各式的器具以供養死者,使得死者快樂地生活在另一境界。
原始人的宗教儀式,包括了人的一生的重大生活;迄今的基督教,仍有這一作用。佛教畢竟是超宗教的宗教,在佛典中未嘗規定生養婚喪的儀式作法,甚至可說佛教是反對宗教儀式的理性宗教。晚世中國佛教之大半流於薦亡超度,初係學自道教的齋醮科儀,元朝之後,則受西藏密教喇嘛的影響。
宗教的犧牲
犧牲(Sacrifice)是人類用物供來敬神謝神以及和解神之憤恨的媒介物。做犧供的東西,通常是照各人的能力,選取最好的果實、最美的花卉、最肥的家畜。有時則請神靈和人類同吃一頓;神靈吸其蒸氣中的供物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