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第一〇四節則說:「你們追擊敵人,不要放鬆,若是你們受痛苦,敵人亦如你們一樣受痛苦;可是,你們能向阿拉希望他們所未有的希望,阿拉是深知的、明哲的。」這裡所說的「向阿拉的希望」,就是回教徒因「戰於阿拉之道」,必得真主的援助,即或因戰而死,亦必有昇到永久愉快的天園的希望。
回教徒相信凡是不信回教的人,阿拉都要懲罰他們,並把他們交給回教徒的手上。所以,殺死不願接受回教信仰的人,不但無罪,倒是受阿拉喜歡且其必定有所賞賜。因此,《古蘭經》中有好多倫理的格言訓示和規定,回教徒們未必全部瞭解,更說不上全部遵行。但有一樁事穆罕默德的信徒們,卻是認真地做到了,那就是以劍傳道的狂熱行動。
殺人可以昇天,退後必遭真主惱恨,誰敢臨陣逃脫呢?誰敢不以全力搏殺呢?回教之所以成為強大的宗教,原因即在於武力的征服。
《古蘭經》
《古蘭經》究竟有多少章節,乃是一個問題?有說是三十卷、一百一十四章、六千二百四十七節,有說是六千六百六十六節。本來沒有定型的《古蘭經》,只有流傳於信徒之間的穆罕默德的好多種言行錄,那是被穆氏的門徒用椰葉或鹿胛骨記下來的,漫無次序可言。到了穆氏故後,阿布伯克於回教紀元十三年(西元六三四年),才把這些散亂的言行錄蒐集整理之。到西元六五二年,又由奧馬爾(Omar)改纂而大成之。以曾經隨侍穆罕默德的才德董理其役,以散文間有韻文而成其書,文字優美,足為阿拉伯的範文。後人以為穆氏不識字,由穆氏說出的《古蘭經》的文字竟有如此之美,證明是阿拉的創作,而非穆氏的私意。實則,現存的《古蘭經》,意思是穆氏說的,文字是他人代寫的。據近人程光裕的《西南亞史》第八章第十五註說:「阿拉伯語甚簡潔,字句明白有力……今流傳的最古詩篇,似作於穆罕默德前百年中,當時詩人雖未識字,然出口成章,結構巧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