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玄奘所傳的法相宗,一是賢首(西元六四三~七一二年)大成的華嚴宗。
賢首本名法藏,他先參與于闐三藏實叉難陀(西元六五二~七一〇年)的華嚴譯場,這是《華嚴經》第二譯本,稱為新譯。譯成,即奉勅開講,先後達三十多遍,並著有《華嚴探玄記》,以及《五教章》等一百餘卷。因與天臺大師並稱為兩大哲人,尊為賢首大師。
天臺宗主張諸法實相,華嚴宗則倡說唯心緣起。唯心,也即是一心,或真心。認為差別的諸法,不外乎一心的實相所現,這是絕對的唯心論。不論宇宙的現象或本體,無不由此一心出,亦無不還此一心中。
在教判上,立五教十宗。所謂五教,即是小、始、終、頓、圓。此實與天臺的四教無多差別,僅將天臺的別圓二教,化成終頓圓三教;甚至可說,頓圓二教的性質,不出天臺圓教的範圍。天臺以法華的位置最高,賢首則以華嚴高出一切之上。十宗是將五教內容的廣說,分大小乘的性質,共有十種類別。賢首以圓教攝盡大小乘一切法,因為差別的諸法,不離一心的實相,所以在現象有差別,於本體則統一。若以圓教的立場看,一切差別並不存在,故說事無礙、理無礙,理事無礙、事事無礙。既云事事無礙,故在華嚴法界(宇宙)觀中,乃是重重無盡(無始無終、無邊無涯)的境界。此所謂事,即是宇宙現象;理,即是宇宙本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