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較宗教學 58

便以為天神的車輪在空中轟轉,或以為是有天神擎著大錘捶擊。

神話的大部分和宗教的迷信有關,因為神話和儀式,同為宗教的工具。沒有神話,原始宗教的信仰便無依靠,因為神話能替各種信仰,尋出解釋的理由來,並構成一個系統,以滿足原始人類求知的願望。雖然用科學的角度觀察神話,只能產生研究其發生的背景之興味,不能引生信仰;但在原始人,凡可解釋的,即可引生信仰的情愫。

神話,可分兩大主題說明之:

迷信神祕的解釋


神祕在英文是Mysticism,可以釋作「神契」;它的重要涵義是「我與非我之契合」。若用Mystery(神祕)一字,就沒有如此恰當,因為此處的神祕,是指的人於宗教信仰中,得來的神祕經驗。

對於宗教的神祕經驗,近世以來已有宗教心理學家,從事科學方法的研究解釋,是由心理分析,說明神祕經驗。所以在宗教心理學家的研判之下,所謂神祕經驗,已無何神祕可言。甚至主張:有神契經驗,卻不能作為斷定即有上帝存在之證據;古代西洋教會中有守道貞女,自以為是上帝之妻,故有邂逅耶穌,與之擁抱的親驗,但也不得謂為耶穌肉體之復生。此等乃是以「不在為實在」(Senseof reality of absence)的心理錯覺。

魔術或法術,係由宗教動作而來,它的效驗是或然性的,不可能是必然性的。不過職業的法術師施術時,或然率較一般人為高。這是心力運用得純熟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