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之研究 287


在上課的時間,假借「道義」而講《聖經》,有沒有違反教育部頒發的教育法規?只做禮拜而不升旗,是不是憲法上給予保障的權利與義務?施予強迫的思想灌輸,是不是等於毒素的麻醉?星期天不給學生休息,算不算違犯了妨害人體自由的罪嫌?一個民主國的法治社會裡竟有這種不合理的黑暗面,吳先生,你說是不是尚有改善的必要?

吳先生,你既要改造中國的風俗,我也不妨和你談談風俗問題;目前我的同事們,每每外出散步,總有一種不勝負荷的感覺,因為腳剛邁出大門,就會有兜售愛國獎券的小女孩,把你兩手交叉一抱,你就非得花上新臺幣五元來碰碰運氣不可。再走過去,理髮店、茶室、公共食堂,都在親親密密地向你打招呼了。有些小姐們本來素昧平生,她卻笑咪咪地對你說:「哦!好幾天不見,你瘦多了。」弄得你啼笑皆非,但她們之中採用拖與拉的手段者,倒還少見。最傷腦筋的是貴教教友的糾纏了,年紀輕輕的大小姐和女學生,跟你拉拉扯扯地說:「人為萬物之靈,神為萬物之主,先生到裡面聽聽道罷!」人家本想在工作一天以後,到戶外去換換空氣,主的信徒們卻不管你有事沒事,似乎人間的事即使死了人,也不重要,拿你向天國裡搶救才是唯一的急務。吳先生,你說掃不掃興?除非你們有十分的把握,就不該如此胡鬧!試問,單是聽聽你們:「神愛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