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古心如馨(西元一五四一-一六一五年),他們二人都有很多弟子,影響深遠。
然在明末的戒律思想已和唐宋的有所不同。在唐宋諸家,是站在《四分律》的立場,以律釋律。到了明末的時代,有四種特色︰1.菩薩戒及小乘律的並重。2.用華嚴宗、天臺宗和禪宗的觀點來解釋戒律思想。3.可以用大小乘經論、祖師的著作,乃至世間的典籍來作為解釋戒律的輔助資料。4.引用密咒作為日常生活的修持。由此可見,明末的戒律有了禪、教、律一致,顯、密圓融的趨勢。
二、明末戒律的著作
根據《卍續藏經》所收中國人的戒律著述,律釋類除外,從六朝陳的慧思(西元五一五-五七七年)開始到明末為止,約一千年間,一共是二十九種,四十八卷,二十一位作者。可是在明末清初的一百五十年之間,竟然有十三位作者留下了二十六種,四十四卷,並且從《新續高僧傳四集》(註一)等所見,尚有二十一種未被收入《卍續藏經》,不過從這些著作來看,多半是為了配合日常生活以及傳戒的儀式而編成。他們之中,僅少數人能深入律藏而真正討論戒律問題(註二)。也可以說,那是一個重視實用的時代,為了配合當時環境的需要,提倡戒律的重要性。
在明末的戒律學者,有二個值得重視的現象:一是對於《梵網菩薩戒經》(略稱《梵網經》)的弘揚,二是對於沙彌戒或在家戒的重視。因為當時的佛教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