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今已得智慧方便,若世間人,能如汝者,終身飲酒,有何惡哉。如是行者,乃應生福,無有罪也。……若人飲酒,不起惡業,歡喜心故,不起煩惱;善心因緣,受善果報。汝持五戒,有何失乎。」(註一二)這段經文,並不表示五戒可以去掉一戒,而是說,若能「得酒念戒」,不起惡業,心生歡喜者,仍未破戒。結果祇陀太子未捨五戒,而增受十善。
可是十善戒也非容易受持,特別是菩薩所重的三條心戒。此在《未曾有因緣經》卷上,記載釋尊的生父閱頭檀王請示佛陀:「十善行法,心道三法,難得護持,當云何受,令不漏失?」佛也同意此說,故不要求,經常保持三條心戒清淨,立即宣說了三時持戒法:「從晨至食,名為上時;經一食頃,名為中時;行百步時,名為下時。」(註一三)受了十善戒的人,若能經常不犯三條心戒,已是大解脫者,一般凡夫,但求隨力守持,若從早晨至午餐的階段,心意保持清淨而與菩薩道相應者名為上時持戒;一頓飯工夫,保持清淨者名為中時持戒;乃至僅於行走百步的短時間內,保持三條心戒清淨,名為下時持戒。
從《未曾有因緣經》所載的以上兩例,可以證明菩薩戒持戒標準,極富於人間性。不像七眾律儀戒那樣,被結集者規定得動彈不得,以致形成戒律精神的僵化,無法伸縮自如,失去了因應時地變遷的潛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