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住經》中所舉十善戒的每一戒,都賦有積極利生的意義。考察此處十善戒的內容,身三口四的前七條戒目與通常的相同;八、九、十的三條,屬於心意行為,也相同,只是其內容更為繁複。足見菩薩十善,固重於身口的行為,尤重於心意的行為,並且特別標明行十善者,當「習行正見」和「誠信三寶」。故此又回到《阿含經》所示的四不壞淨的原點上去了。那就是菩薩首應具足正見,皈敬三寶,成就聖戒。從在家菩薩的立場看十善戒,實已涵蓋了菩薩三聚淨戒的內容,因其十條戒目之中,有的每條皆具三聚功能,有的具一或二,所以若能十善具足,律儀、善法、利生的三聚淨戒,也同時具足。無怪乎龍樹菩薩的《大智度論》卷四六說,十善是總相戒,其餘無量戒為別相戒(註一一)。
十善戒是為在家菩薩而設,若與殺、盜、邪淫、妄語、飲酒的五戒比較,少了一條飲酒戒而多了三條心意戒。飲酒本身不是罪惡,只是為了防止由於飲酒而可能促成前面四戒的犯行,所以在家佛子不許飲酒。可是在《未曾有因緣經》卷下,記載了一樁趣事:祇陀太子先受五戒,後聞十善,便向釋尊要求,准許他捨去先受的五戒,改受十善。原因是五戒中的飲酒戒難持,他有許多豪客,常常帶著酒食,與他共相娛樂,不過他未因飲酒造惡,相反地「得酒念戒」,所以雖有歡樂而未放逸。釋尊聽了,不僅未予訶責,反而稱道:「善哉善哉,祇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