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徽宗崇寧二年(西元一一〇三年)編成《禪苑清規》,自序中慨嘆地說:「噫!少林消息,已是剜肉成瘡;百丈規繩,可謂新條特地。而況叢林蔓衍,轉見不堪。」可知當時的禪林情況,已相當堪虞,菩提達摩的教示及百丈的清規,已無濟於事。所以宗賾才編成此書,期其功能「猶菩薩三聚,聲聞七篇」,他的目的不在「立法貴繁」,乃為「隨機設教」(註二〇)。由此而使禪林芳規,從無而有,自約而繁,都是為了因時因地的隨機教化。且於《禪苑清規》的開卷第一、第二項目,便是「受戒」與「護戒」。在「受戒」項下有云:「像佛形儀,具佛戒律,得佛受用。」這是說比丘當學佛的威儀為榜樣,當以具足佛制的戒律為任務,獲得佛的心法為受用。因此要主張:「既受聲聞戒,應受菩薩戒,此入法之漸也。」這已不是《六祖壇經》所示的僅受無相三皈依戒,而是規定要受聲聞七篇及菩薩三聚了,並且於受戒之後,「寧有法死,不無法生」。主張持戒清淨,始得佛法現前(註二一)。
再看東鄰的日本禪宗,當榮西禪師(西元一一四一-一二一五年)曾於西元一一六八年及一一九一年間來華遊學,將中國禪宗的臨濟派傳回日本後,曾撰《興禪護國論》三卷,極力提倡戒律,他主張:「其佛法以持戒為先。」(註二二)並說:「戒律是令法久住之法也。今此禪宗,以戒律為宗。」(註二三)他表明是受了《禪苑清規》的影響(註二四),所以禪戒並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