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薩戒指要 61

互相抵觸罷了。照其原意若將「重樓四級」的比喻,說成:「初登一層樓,可受菩薩戒,若登四層樓,層層可受菩薩戒。」便可解除此經的自相矛盾,也跟《瑜伽論》系統諸經的持論相一致了。

不過,《善戒經》對於菩薩戒所要求的程度,的確難於《瑜伽論》及《地持經》,且舉三個例子:

大致來說,菩薩戒是自無而有,由易而難的,從《般若經》、《華嚴經》、《維摩經》、《法華經》等諸經的觀點,菩薩即是以發菩提心、觀無相之空就好。到了《瑜伽論》,方以三聚淨戒衍生出重戒及輕戒的詳細條文。早期的大乘諸經,無不貶斥聲聞乘,到了《瑜伽論》竟又將捨棄聲聞乘列為禁戒而須兼學(註一五)。這一點影響到西藏的阿底峽及宗喀巴的菩薩戒思想,使他們均主張菩薩戒律儀當以聲聞戒律為基礎。在《瑜伽論》卷四一輕戒九條及十條之間,菩薩可為悲心而開身口七支(十善業的身三口四)性罪(註一六),到了《地持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