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佛教史 275

耆那教主張命(精神)及非命(物質)的二元論,站在生氣論的立場,重視「命」為常住的靈魂,佛教則站在緣生論的立場,主張無我,否認有常住的靈魂;耆那教以生天主義為解脫,佛教則以即現實而證涅槃為解脫;耆那教以苦行主義為修道的方法,佛教則以戒、定、慧三學為修道的階梯;兩教雖然同樣採用「業」、「漏」等的名詞,涵義卻頗不同。

事實上,耆那教與佛教,同為傳統的印度宗教所不容。所幸佛教亡於印度,卻傳到了外國,耆那教雖未傳出國外,卻以苦行的教條所限而未被印度教同化,苦行畢竟是感人的,所以耆那教在印度,迄今仍在傳流。

印度教


前面已說到,印度教(Hinduism)是以婆羅門教的《吠陀經》結合了通俗信仰的《薄伽梵歌》而起。

首先要說吠陀宗教的復興,約有四個因素:1.戒日王朝以後的五百年中,佛教僧侶入於密教而生活腐敗。2.佛教僧侶集中於義理的空談,僅在學術中心之地如那爛陀寺等處有其發展,而卻荒於對民間的深入普化。3.佛陀的四諦八正道之教學,對於一般民眾,不能即聞即知,也不能即知即行,愚夫庸婦於生活艱困之下,只知盼望有一救世主將他們帶往快樂的天堂。4.佛教四姓平等之說,破壞了婆羅門僧侶的特權,蓄意復興已達千年之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