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佛教史 281




現在,我們先說初期的雜密,雜密是沒有教理可說的,它的原始成分,大多來自婆羅門教。雜密之被稱為「事部」,乃是它專重於事相的作法,所謂密教的「事相」,就是:1.明咒,2.瑜伽,3.護摩。明咒起源於《吠陀經》之咒術;瑜伽本為婆羅門教所修的禪定;護摩也本是婆羅門教的「燒供」作法,他們以物投火,藉火神阿耆尼之力而達於梵,以做求願的媒介。佛教本來反對事火,密教則以事火為求財、求事、求壽、求官的門徑,以致將食品、衣物、珍寶等有用之物,投向火中。密教採用上舉的三種事相,其有三種神祕作用,便是:1.息災避禍,2.增益致福,3.調伏鬼神。

原始聖典中的密咒


佛教成為密教,可謂是突如其來,也可謂是淵遠流長。所謂突如其來,因在釋尊的時代反對神祕,否定神權,破斥方技之術,一切咒語術數之學均非釋尊所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