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自出家為僧尼,而過寺院的生活。更嚴重的是由於僧尼之專念佛道的修行,同時在戒律的規定下,不得從事農耕的生產活動,連帶著也免去了國民的稅賦義務。由於這一不成文的法律,給予了僧尼的特權,游手好閒者之希望出家的人數,便急速地增加起來,因此也反映了社會的不安。佛寺及僧尼數字之增加,無異是增加了同樣數字的消費者,一方面戶口減少,國庫減收,另一方面,對一般人而言,大大地增加了其生產以及課稅的負擔。佛寺之造立和僧尼之增加,固然是說明了佛教教團的繁榮,但其過度了的話,便會破壞到國家社會的均衡,適足與家族制度的社會以及國家的財政之利害,背道而馳。這對於為政者的立場來說,要其默然無語是不可能的。
第二節 沙門的禮敬問題
出家僧尼的日常生活中,對於帝王及父母的沙門態度,在重視禮教的六朝貴族社會,首先就成了問題。因為中國的出家人,遵守著印度傳來的佛教慣例,相信沙門的權威性,以此而從事佛道的修行。最初把它當作問題的是東晉輔政者庾冰,他於成帝咸康六年(西元三四〇年),主張中國僧尼,應對國王禮拜,唯因尚書何充等的極力反對而作罷。自此由東晉以至南朝期間,沙門的禮敬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