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在此學程期間,每年冬季,必須兼學一個月的《因明論》。因在西藏特重論理方法,無論學何法、修何法、講何法,若不用正理辯論抉擇,便如泥上之釘,不能安穩堅固。
格西的考取,共分四等,此係在學《俱舍論》時,由各中部學院堪布量其學力,而批准的不同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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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等格西:在考格西前一年夏季,先至達賴喇嘛居所的摩尼園,與參加考試的十六個人彼此立宗,互相辯論,在辯論之時,由達賴喇嘛的侍讀堪布等為證法人,達賴亦常垂簾而聽;第一、二等格西名次,即在此時約略考定。再到冬季法會時,各中部學院年度應考的格西,即在各本學院辯論場中立宗接受辯論,有堪布及特選之大德為證法人。第三步便是由第一、二名格西在正月初一日,於達賴宮內各自立宗,對辯法義,有達賴及三大寺的堪布與政府一切要人在座參觀作證。最後即在傳「大招」時立宗,接受三大寺全體的問難辯論,等待此法會閉幕日,揭布其辯論次數,始得格西的學位。此乃為格西考試中最難的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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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格西:冬季在各自所屬的中部學院辯論,然後於次年二月在傳「小招」時,與三大寺的大眾辯論。先一年夏間亦往摩尼園辯論,不過不如頭等格西的嚴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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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格西:此僅在各所屬本寺的二、三中部的學院內,立宗辯論,不須與三大寺的全體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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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等格西:只在所屬本寺的大殿前,立宗少許,或請人代替接受辯論,此乃只有格西的年齡而無學問,或略學一論而年齡尚未到,徒取格西之名而已。
考取頭、二等格西之後的人,則有兩途可走:一為退隱山谷,精進修持;但亦有因政府需要人用,不容靜修而派出做堪布的。一為轉入舉巴,進修密乘,最高可昇任為甘丹墀巴。其餘的則於住了數年舉巴之後被派往他處支院任堪布等職。至於三、四等的格西,只有隱居靜修,大多不能為政府所任用。
總之,西藏人的唯一教育,便是研究佛學,他們研究佛學之講求方法,條理謹嚴,乃為任何國家之所不及。他們談那一部經論,就貼緊著該一經論來談,絕對不許旁徵泛引,或問東答西,或藉故規避,故其絕無駁雜混淆之弊。他們辯論時所用的詞句,均須依照因明論式問答,不許隨口亂說,否則便不應理。所以,西藏佛教能夠培養出普遍的人才。
■本書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