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韓佛教史略 127

豐臣秀吉與佛教


秀吉平定全國,為了紀念功業,大興土木,營建伽藍,鑄造大佛。此係實行兵農分離政策,解除民間武器,收歸公有,用以鑄造大佛而彰太平盛業。方廣寺大佛殿之地基,南北五十五間(以曲尺六尺為一間),東西三十七間,高一間半。大佛像純以銅鑄,堂高二十丈,像高十六丈。大佛殿後毀於地震,又毀於雷火,秀吉死後,到了其子秀賴手上,再修完成,銅佛像高達六丈三尺。也正因為建大殿鑄大佛,以及修整其他許多佛寺,秀賴所費不貲,此乃出於家康的陰謀獻計,用以擾亂秀賴的財政。且其竣工之期,因鐘銘刻有「國家安康」四字,以致德川家康藉故說秀賴不避家康之諱,大興問罪之師,結果招致豐臣氏的滅亡。

秀吉對於佛教政策,先來沒收寺領不動產,又以寄進(布施)的名目,發還其一部分,因此他就掌握了寺院的經濟命脈,剝奪寺院在中世時代的威力,同時又對比叡山、高野山、本願寺、興福寺等的復興,予以援助。總之,他對佛教是採取控制而懷柔的政策。

秀吉之世,立顯如的季子光昭為本願寺的第十二世,德川家康則立顯如的長子壽光為法嗣,另於烏丸七條地方,建東本願寺。從此,本願寺即分立為東西兩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