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德川家康於關原戰役(西元一六〇〇年)之後,專以貿易為本,吸引外資及技術支援,對基督教遂取默許態度。基督教得此復活機會,迅即遍及全國,至慶長十年(西元一六〇五年),信者激增至七十萬人。傳教師為佈教的便利起見,乃設學校以養成傳道之助手,並設醫院、孤兒院、癩疾收容所,以吸收一般的信徒。可是,基督徒的思想行為,動輒違抗君父之命,此與封建政治及倫常觀念,格不相融;且以英國及荷蘭因商業競爭而說西班牙在日本有領土野心,家康遂下令禁止基督教。為了禁教而引起了寬永十四年(西元一六三七年)的基督徒島原之亂,幕府深感基督教之弊害,便開始了所謂鎖國政策。
如何根絕基督教的潛移默行而防止其死灰復燃?幕府便利用佛教的基礎,建立所謂寺檀制度,以徹底肅清基督教的餘勢。
寺檀制度,是將全國每一個國民均納入佛教的組織,不論你加入那一宗派,均算合法。最初是為基督徒之轉入佛教者,須取得寺院之證明文件,叫作寺請證文,證明他確已脫離基督教而改信佛教。後來則使全民皆得歸屬於佛教的寺院,人人皆擇一宗之一寺而自為檀越,稱為檀家信徒,並負維持寺院費用及其住職生活的責任。更進一步,僧侶具有戶籍公證之特權,檀家信徒若遇結婚、生產、死亡,乃至移址、旅行、蓄奴婢等事,均得與所屬寺院聯繫勘錄而取得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