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由於兩種不同的生活環境的培養之下,才產生出兩種性格不同的文化背景。
禪宗,就是要設法適應中國這兩種不同的人文環境,才產生了嶄新的佛教面目。我們知道,在印度古代的宗教領域中,就已經具有極端的苦行主義,及極端的享樂主義。釋迦牟尼綜合了這兩種極端而倡導不苦不樂的中道主義。佛教到了中國,為了順應儒家所注重的倫常關係與道家的放任自然,便以戒律精神來配合儒家的道德生活,復以禪定與智慧的內容,誘導道家的自然主義。戒律,使得佛教徒的生活,正直清淨;禪定與智慧,能使修行者的內心,獲得寧靜自在。因此,習禪者就不會因為放任自然,而變成逃避現實或玩世不恭的消極分子,也不會由於拘泥於戒律的細則,而變成僵化的宗教工具。讓他們在活潑自在的生活之中,仍然能夠表現出精勤肅穆的修道精神。禪宗的大師們,否定一切形式上、教條上及思想上的偶像觀念,強調以保持「平常心」(註一)為修道者的原則,並以恆常的平實心,去過平常人的正常生活。禪師們縱有超乎尋常的宗教經驗和能力,但是卻絕不輕易表露。所以在禪宗大師們的生活形態和觀念,與中國初期的禪觀相比,迥然不同。
又由於中國社會的經濟基礎,自古以來,除了仕宦及營商的少數人之外,絕大多數的中國人,都是過著農業社會的經濟制度,以農耕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