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論考 106

雖然有部分為逸世的高人隱士,也是以躬耕於山野之間為其謀生的方法,若非災荒,或懈怠懶散之徒,絕不會淪為乞丐。

當佛教傳入中國後,佛教的僧侶們,便改變印度那種依靠沿門乞食為生的修行方式,也不能長期依賴政府的供給與施主們的供養,尤其是每當遇到政府的宗教政策有了變更,或社會經濟情況發生了不景氣的狀況時,中國佛教的僧侶,便會面臨無從謀生之苦。倘若僅僅依賴政府政策的支持或信徒的布施來維持的話,那麼每當受到生活方式的考驗時,便會趨於日漸沒落的地步,因此企求自食其力的山林佛教,便應運而興,那便是百丈懷海所倡導的叢林制度的農耕生活,他們以墾植山林農田為主要的生活資源,信徒的布施則屬於其次。不過懷海禪師被當時的守舊之徒,罵為破戒比丘,因為他們認為,應該過著印度僧侶以乞食的方式為高尚,所以不主張以任何的其他方式去謀取衣食之需(註二)。可是,自唐末五代(西元第九世紀)以後,佛教尚能在中國綿延發展,這些就應該說是受到懷海禪師所創的叢林制度的農禪生活所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