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論考 27


初期的佛教,一掃婆羅門教多神與一神交互混融的神鬼色彩,但以簡樸生活的實踐,以及基於緣起思想的四聖諦、八正道的修行,達到解脫煩惱的目的,故對於四《吠陀》中的咒術及祭儀,與其說是忽視,毋寧說是站在反對的立場。然到佛滅之後,離開佛的時代越久,一般印度人對於傳統的印度宗教信仰的行為,越覺得需要,故在漢譯的《十誦律》卷四六等處,即見到比丘們運用咒術治病除毒的記載。咒術有其不可思議的神力靈驗,故在中國及日本乃至西方各地,均有方術巫祝等的民間信仰的活動。神力不可測,故稱為祕密教,簡稱為密教。密教的原義,在印度是沒有這個字的,咒語,稱為曼陀羅(mantra),譯為真言。它可用作人們現實生活中的求願、禳災、祈福、預卜凶吉等行為,故可迎合一般人的精神需求。又可以字種發揮成為高深的哲學思想,例如弭曼差派的聲論哲學,即以聲為常住的宇宙本體,密咒中常用的唵(oṃ)字,即是創始宇宙的元初之音,修得其法,便能化入宇宙本元的神我境界,而達於超脫自我,進入大自在的精神領域。

佛教從印度傳統宗教的藩籬中脫出來,又在不知不覺中,接受了印度傳統宗教中的某些實用而又慣用於印度社會中的若干部分。當然,佛教也有其自覺的一面,在接受異類事物的同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