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慧三無漏學,故從釋尊於鹿野苑為五比丘初轉法輪,開始宣講八正道及四聖諦,便是戒、定、慧三無漏學的另一種表現法。所謂修道,即是實踐八正道、體驗四聖諦。修道的目的是在於除卻一切苦難的折磨,獲得解脫安樂的幸福。八正道是修行的條件和方法,四聖諦是流轉生死及出離生死的原理原則。必須照著去做,才能如願幸福。也就是說,為了離苦得樂,化污穢的身口意三類行為,成清淨的身口意三業,就必須遵守修行規則的約束,這就是受持戒律的定義。
可見,佛制的戒律,不僅是為使佛教徒適應所處時空環境的風土人情,以及社團的公約、國家的法令,更進一步是為促成每一個人,身口意的淨化,並且保障這三種行為的不斷淨化,也用此淨化的功能,奉獻給他人、影響到他人,以達成由淨化個人而淨化社會、淨化國家的目的。也就是說,營造人間淨土,必須要從行為的淨化開始,要想淨化人的行為,必須遵守佛的戒律。
佛陀為第一位在家弟子耶舍長者所授五戒的前四戒: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原來是印度社會大眾共同遵守的道德規範(註一)。其他外道聖典中,亦有五戒的規定,他們的五戒與佛教的五戒相比,前四戒幾乎全同,雖有第五條不飲酒戒,是佛教的特色。可以明白,佛制的戒律,雖有為了順應環境的用心,也有其獨特的內容。又如,受五戒者,必依三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