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陀當時尚沒有出家弟子構成的僧伽,便教他們求受二皈依:「大德,我今皈依佛,皈依法。」(註四)此時的「佛」是釋迦如來,「法者,布施、持戒、生天之法。」(註五)可見,佛法是教人以布施、持戒、生天的世間善法為淨化人間的基礎,然後以「呵欲、不淨、有漏、繫縛,讚歎出離為樂,」(註六)。來成就出世間的解脫功德。
再進一步,以大乘佛教的聖典而言,不論是漢傳系統或者藏傳系統,都承認戒律是世間善法、出世善法,乃至也是成就無上佛果的共同善法(註七)。
一般聖典的看法,多說持戒清淨,是人天善業,得人天福報,例如南傳的《清淨道論.說戒品》,所說持戒的五種功德,均屬人天層次的利益(註八)。
可是,在《南傳大藏經》增支部二.四的〈等心品〉、同三.三的〈阿難品〉,都說具戒而護波羅提木叉律儀,住於隨一寂靜,具足心解脫,死後生不還天,得般涅槃,證三果阿那含(註九)。《長阿含經》的《遊行經》則說,修戒定慧,得大果報,「已得解脫,生解脫智,生死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註一〇)。這是說,若將戒、定、慧,同時修行,便能出三界苦,得涅槃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