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論考 46

不得不算是變了質的佛法。

佛法何以會變質?而且變質不以今日為始,這與修證經驗有密切關係。此所謂修證經驗,主要是指由禪定或禪觀的修持,所產生的生理反應及心理的精神感應所致。正如前節所述,任何種類的宗教行為,只要行之得力,信之虔誠,便會產生預期的身心反應,此種反應,雖可由於思想觀念的不同而有染淨深淺的互異,而其基礎必然有其共通之處。

以佛法的立場說,修證不出戒定慧的三無漏學,可是,就定而言,也承認有共外道的世間定及不共外道的出世間定,還有通於外道及小乘而為外道小乘所不能知的世出世間的大定。這些共外道及通外道的禪定,對於未離欲及未解脫的凡夫而言,縱有經驗,又豈能瞭解其中的高下差別?

在印度,禪定為各宗教共通的修行方法。根本佛教中的九次第定,便是包括共外道的世間定八個層次,以及不共外道的第九個層次,《華嚴經》的海印三昧及《楞嚴經》的楞嚴大定,便是世出世間的定境,所謂如來常在定,無有不定時,而且雖住常寂光中,卻不礙普遍示現於眾生之前。

禪定的修法,在基礎上既與印度外道各派相同,名詞也可互通,早期佛典中稱為禪(dhyāna)字,佛陀時代,「專精禪思」是佛弟子的日常行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