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能從其藝術作品中體會到《聖經》的內容及信仰的精神;透過藝術作品的表達,便能讓人感受到宗教信仰的力量,對於人類心靈的安慰是多麼的重要。
在東方文化中的藝術創作,能與西方宗教藝術相頡頏的,則唯有佛教,甚至敢說,如果把佛教藝術的古蹟、古物除外,再查考東方文化中的古藝術品,就相當貧乏了。因此可說,從佛教藝術作品的豐富程度而言,佛教文化不僅是亞洲宗教中信仰人數最多的宗教,也是留下文化遺產最多的宗教,更是最有前瞻性及將來性的宗教。我們邀請諸位與研究佛教藝術相關的專家學者,以佛教藝術為主題,來進行研討,目的便是為了溫故知新,古為今用,承先啟後。
二、佛教藝術的起源與發展
佛教藝術之有歷史可考者,如眾所周知,在印度大約可分四個時期:
- 起源於印度的阿育王時期,那是西元前二七三年至二三二年。在其殘存於今日的遺物,如:鹿野苑的石柱雕刻等,把佛教的義理,化為形像,表現出來。不過早期的佛教藝術作品中,雖有故事的場景,卻沒有把佛陀形像化,乃是以象徵的手法,襯托出佛陀是存在於無形無相之中。例如以刻一個腳印代表佛陀曾到過之處,以刻一個法輪,代表佛陀說法處,以刻一寶座及菩提樹,表示佛陀成道處。
- 直到西元第二世紀的犍陀羅藝術時期,才開始出現了佛陀的形像。例如在阿育王之後的一百餘年,於婆爾訶特(Bharhut)及桑佉(Sanchī)一號大塔東禮門橫樑上,表現的佛陀「逾城出家」圖,畫面是一匹馬,馬背上立一傘蓋,馬後面有幾個人在告別,另有一男子向巨大的佛足跡禮拜,並無佛像。到了受到希臘風格影響的陀羅出土的同一題材浮雕,便有佛像坐在馬背上了。到了西元第三世紀,西北印度的犍陀羅藝術影響了南印度的阿摩拉瓦特(Amravat)大塔欄楯雕刻,也出現了佛像。
- 到了西元三三〇年至六四〇年之間的笈多王朝時期,乃是印度佛教藝術的鼎盛時代。採用犍陀羅雕刻的技能,回歸古代印度雕刻的原則,雕像的衣著極為輕薄,緊貼身體,呈透明裸露狀態,用極淺的曲線,左右均等地刻劃出雕像的衣褶紋路。本期佛像的背光光圈,已從先期單純的圓板,加刻了圖案,佛像的頭髮,多為螺形,且有眉間白毫相等三十二種大人相,所以富於慈愛的表情,及利他的理想,表現了大乘的精神。例如鹿野苑博物館所藏以及西南印度阿姜他(Ajantā)洞窟精舍中的佛陀雕像,便是此一時期的代表作。
- 到了西元第八世紀之後,有一個案達羅王朝,偏安於東印度,達五百年之久,擁護印度晚期大乘的密教,本期印度佛教的造像藝術,已有一定的規定和比率,例如:清朝的工布查布漢譯的《佛說造像量度經解》所示。依據密教的教義,對於佛菩薩像的坐姿、手印、光背、衣飾、莊嚴等,均已固定,少了工匠自由的創意表達空間,大致上是兩眼向上吊,顎部呈尖狀,凸胸、細腰、雙身、多手多頭多法器等的特徵。此在本(一九九八)年春間,《中國時報》社假臺北國父紀念館舉辦的西藏佛教藝術大展中,見到的密教藝術作品,便是沿襲印度晚期大乘佛教藝術的風格。
三、佛教藝術以化世導俗為目的
如果要追溯佛教的根本精神,不僅不贊成以偶像為禮敬對象,也不允許弟子們從事藝術創作的行為。因於原始佛教時代,佛弟子們重修持、求解脫,無暇及於藝術,我們都知道,戒律中有明文規定,比丘及比丘尼不應作畫。但在以化世導俗為目的的角度來說,用藝術的表現方式,接引世人、接近佛法、接受佛法,就很有需要了。故由原始佛教過渡到部派佛教時代所傳下的律部及阿含部中,就見到了繪畫及雕像的記載。例如《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以及大眾部所傳的《增一阿含經》。不過到了初期大乘的《大般若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