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不殺生,要放生;不偷盜,要助人,更進一步請人將物濟人;不邪淫,且使世人皆過正常夫妻生活;不妄語,且要勸慰、告誡人,若說話令人相信,更可借助多人之力做更多好事;酒,本身沒問題,但會因了飲酒而做壞事。菩薩布施行道,無執著心,名為三輪體空,即是無能做的我,無所做的對方,中間無可做的事。可知,法無大小優劣之別,唯有依眾生存心的不同而有區分。為成佛而學佛,做好事,基礎上可漸成,但他成不了究竟佛。若有我的價值觀念而做好事,都屬於人天道故;不執著才算行菩薩道,而直通佛道。
人皆可以成佛,只要把握住聽到的佛法,慢慢可成──是漸非頓,若只要頓不要漸,就如像既要馬兒跑得快,又要馬兒不吃草。世上沒有這樣的便宜事。「頓」是有的,但是需慢慢用工夫,或根基深厚者,才會出現,若在過去時或過去世沒有修持過佛法,要「頓」是不太可能的。「頓」是異常,「漸」是通常,「頓」是結果,「漸」才是修行,所以佛法的基本精神,是要平常、普通。佛是平常人成就的,諸位都是人,祝願諸位福慧增長,佛教就藉著諸位的活動而更遠大更光輝地拓展開去。
(一九七八年三月十四日講於臺中逢甲學院,刊於一九七八年六月八日《菩提樹》雜誌三〇七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