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大家都怕談到死的問題,但是死的安排,並不因為我怕,它就不來向我接近,這是大家非常清楚的事實。儘管世上有許多人作著如此的宣誓:「未能同年同月同日同時生,但願同年同月同日同時死。」也許當其激情洋溢之時,真有如此的打算,所以要作如此的宣誓,實際上,誰曾看到真的如此?即使殉情殉國的烈女與壯士,但在死的時候,絕不會恰好一齊躺下,至於躺下以後,照佛理而言,由於各人業力的不同,彼此神識的分聚離合,也是一個不可知的境界。所以孤孤單單地來了,又蒼蒼涼涼地去了,不知是從何處來的,也不知將往那裡去的!在此景象之下,如果我還沒有任何宗教信仰,便有一個現實而以為是可靠的要求,要求我有我的下一代,我雖死了,由我而來的下一代,仍可繼續傳至下一代的下一代,以此下一代的存在,而來補充我的必將不存在;彌補我的空前絕後的蒼涼之感。所以一般以現在或以人為本位的學者們,尤其是中國人的傳統觀念,都以傳宗接代──即使是廣義的包括了人類文化與民族精神,為其永生的安慰寄託。
事實上,子孫傳代,子孫的肉體固因由我而來而得存在,但是子孫的事業不是我的事業,子孫的成就不是我的成就;尤其是子孫的思想及其由思想所產生的一切行為活動,雖或帶有若干成分的遺傳色彩,但卻絕對不能代表我的一切行為活動。再說,子孫之懷念父祖先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