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無法再見到所謂書院式教育的維持,不同的課程必須由具備不同專門知識的老師來分別擔任。至於精神人格的陶冶,只好用全體老師和同學的向心力和共同的理念來形成和維持。
我個人相當慚愧,如以一位書院的導師或負責人來說,他必須要和學生朝夕相處,共同生活,不僅需要為學生提供知識的教育,還要提供生活的風範、人格的模範,使學生在不知不覺中如沐春風,逐日成長。這些我並沒有做到。我不是不想做,也不是不能做,而是一直無法如願。比如說,在臺灣我們先有中華佛教文化館和農禪寺兩個道場,它們都分別有住眾和信徒;事實上正是這兩個道場的關係人,在給與本所人力、財力的支援。另外,美國道場的成立也在本所創辦之前,它對於把中國佛教推展到美國的英語社會,十三年來已經有了些許基礎和影響作用。因而我在培養研究所人才的同時,也需要培養寺院僧才,所以我個人的時間和心力的支配必須分作四分。
然而事實上,我對本所的付出已超過我個人心力、時間的一半。因為不論在國內或國外,我所操心的人事、經費等工作的性質,多半是跟本所有關。我為諸位同學的現在和未來設想,也為了本所師資、設備的加強,為了本所於國內外學術、教育機構和人事的接觸、溝通,建立交流的關係而努力。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