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宗教教育
現在,可以談談宗教教育了。
宗教的目的,以多神教及一神教來說,是以神有權能的觀念,來控制人類的犯罪心理,同時也以人類的脆弱心理,寄託於神的權能之下而求得到安定的情緒,所以宗教的教育,也只是教人如何明白神的地位和權威,明白自己如何去接近神的領域,如何去接受神的安排就夠了。雖然如此,凡為高級的宗教,無不有神人之間的遵守規約,如猶太教的《舊約》,基督教的《新約》,回教的《可蘭經》,婆羅門教的《吠陀》。所以只要你是宗教的信徒,必定有你必須履行的宗教生活。
宗教生活的履行與體驗,到了至誠懇切生死不渝的程度,也是宗教情緒及宗教精神的汨然流露,一個宗教信徒的宗教情緒及其精神的汨然流露,毫不矯揉造作,出乎一片純真而平靜的心境之際,波動的宗教情緒,變成了穩定的宗教情操之後,他的宗教教育也就完成了。但像這樣的人,在千萬宗教徒中,也難產生一個。因為宗教情操和宗教精神,相似於中國儒家所說「內聖」(情操)而「外王」(精神)的境界了。所謂「內聖」,乃是貫通透徹了至真至善至美的心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