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文化‧文學 282

我想,也會瞭解的。」這對筆者而言,似乎不是小視或侮辱,因為筆者早已承認「不懂文學」,而說:「說得對或不對,當請讀者師友們,惠加教正。」(見《佛教青年》四卷五、六期合刊)但是青松法師在《佛教青年》五卷二期上竟說:「並且以我的看法,他太多是錯誤的……若干說法他是承認錯了……其他的,不願吹毛求疵,也就不願多談。如果要談的話,他的錯誤觀點可多了。」筆者真是感激,承青松法師的慈悲,沒有對我「吹毛求疵」。不過這對見解不如青松法師的讀者來說,青松法師似乎是在逃避責任了,因為是非必須明瞭,青松法師既然發心「指評」,何必還要保留著「太多」的「錯誤」而讓讀者們去猜謎呢?站在道義的立場,即使對於筆者,也是一樣的不夠誠意。否則的話,青松法師之要強調筆者錯誤之多,可能是心直口快的意氣話了,這也許是青年人的自尊與自負的表現罷!其實,筆者一向沒有跟任何人爭長短比高矮的存心,因為筆者始終相信,真善美的事物,不會因了任何人的侮衊而減少其原有的光輝,卑鄙惡濁的事物,也不會因了任何人的歌頌而成了崇高偉大;如果我是巨人,不用比也是巨人,如果我是侏儒,再比還是侏儒。因此,筆者的所謂「承認錯誤」並不算是什麼恥辱,恥辱的是,有了錯誤偏要強辭奪理。我們說話難保沒有錯誤,自己的知識領域漸漸在擴大,生活經驗慢慢在充實,往往對自己所曾經以為的真理也會與予非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