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文化‧文學 293

也就局限於他所接觸的範圍中了。我們知道西方的職業作家們,往往除了閱讀之外,每以旅行、冒險、刺激、觀察、體驗來充實自己的生活,無非是想蒐羅寫作的素材。相傳莫泊桑曾因要寫一個人挨鞭打時的痛苦表情,竟花錢買了一個人來給自己鞭打,這雖殘忍,但也說明了莫泊桑蒐羅寫作素材的苦心與謹嚴。但是我們總不能說因為作家從事寫作素材的蒐羅,便影響了他的中心思想或經常變更他的寫作態度與方法罷!

除此以外,青松法師特別向筆者提出四點「附告」,並要筆者「多多思想思想再答覆」他。我真感謝青松法師的提示,使我更多一些說話的理由和說話的機會。他的四點「附告」,其實也只一個問題:他主張一般文學與佛教文學沒有區別,反問筆者所主張的區別又在那裡?癥結點是在不服氣筆者所說的:「佛教文學的創作,參考人家的作品自屬必要,如說模仿,那就不必,因為佛教有佛教的本質,中國佛教更有中國佛教的內容。」尤其因為青松法師是崇拜西洋文學的,筆者卻說「參考」,而說「不必」「模仿」,所以他就火了。事實上筆者何嘗輕視了西洋文學?筆者在《佛教青年》五卷一期的〈再談文學與佛教文學〉一文中,就曾補充聲明:「以文學的功效和價值來說,凡是擁有許多讀者的作品,都有它的優點,尤其能夠像莎士比亞、易卜生、巴爾扎克等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