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們能夠在臺灣見面的主因。我們彼此都希望回國看看祖國的進步情形,並且也能抽出一個月的假期,所以回來彼此相遇了,這是種種的助緣。可是,政府召開的會期是有限定的,結束後必須散會,這是我們即將必然分別的主因。我們各人均有自己在國外的工作,會後一定是各奔東西,這是我們即將必然分別的助緣。然而,再舉一個比喻:同在一個辦公室內上班工作的人員,早上簽到,彼此相處一室,晚上工作時限完畢,又各自提著皮包說聲再見,這是極其正常的現象。晚上道別了,明天仍會再見,而且再見的機會很多。但是,也有因為臨時出差幾天,暫時不能再見的,也有調派外地,幾年不能再見的,也有離職他去,別有高就而永遠不能再見的。這也是通常可以明白的現象。那麼,人的生命,覺得時間很長,實則生死間的時間過程,不過比我們的公司上班人員的早合晚離稍微長了一點而已,看出了個中的道理之後,夫婦間的生離死別,也就可以不必看得太絕望和太悲傷了。他聽了我的這番比喻,似乎心境開朗了很多,過了三天,他笑著告訴我,他已準備做續絃的打算了。

(三)開會期間,我未做傳播佛教的打算,其實我的身分,已經為佛教做了無言而有效的宣傳。我絕不主動地談論宗教問題,凡有時間,倒是盡可能地向各種專家,請教他們的專門學問,所以也無異是做了十七天留學訪問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