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教學研究
日本的佛教大學,和普通大學沒有什麼不同,在學程上,必須完成了小學六年、中學三年、高等學校三年,計十二年的學歷而且取得了卒業文憑及成績單之後,始能報考大學部。大學四年的學分及學年修畢之後,始可報考大學院的修士(碩士)研究,如果兩年之中完成了修士的學分和論文的撰寫,便可報考博士課程。修士是不太困難的,要得日本的佛教學專攻的文學博士就很難了,如果修完學分之後,不再繼續於研究工作的努力,那是永遠得不到的。假使繼續研究著述,也許要到十年、二十年後,才會得到博士學位;有的人縱然一生不離教學崗位,也無法獲得博士學位。
由於佛教的大學必須合乎日本的大學制度,所以凡能進入大學院的人,在學問的工具和方法上均已有了一個基礎。所以當教授在講梵、巴、藏、漢的各種原典之時,只要是選修某一課學分的學生,必定能夠接受。我初到日本,連日語尚未完全聽懂,便選了巴利文、梵文、德文的課,結果只有瞪著兩眼發呆,好在我雖不全悉其語言,卻能明白其語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