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日見聞 52

不限於佛教的比丘所用,外道的在家教師也有採用的。

我們到了日本,既是比丘,又是學生,在華僑及日本人看來,也是和尚。既是宗教師,就有宗教生活及宗教的儀節,除了我們自身的,尚有關於他人的。因此,也有華僑因喪事而請我們誦經超度,聽說以往的留日僧尼也做這種工作。我呢?並不反對比丘為信徒誦經,若以替人誦經作為謀求生活的方式,我就不贊成了。俗人以請比丘誦經作為喪葬的排場而將比丘視同鼓號樂隊,佛法的尊嚴也就因此掃地。因此,當第一次有人請我們誦經時,由於喪家曾給我們在留日人事及手續上的協助,不忍峻拒,但我要求死者的遺屬們,敬僧、禮僧,來去迎送,並對他們開示,要他們先拜佛,次拜僧,再拜亡靈的遺像。可是,喪家不知曾聽那一位留日的「先輩」法師說過,臺北誦經通常是每一個和尚一百元新臺幣,因此,也就照例給我們每次一千圓日幣(相當一百一十元新臺幣)。本來,僧人誦經,不得計較供養之多少,可是,施主若以工資比率,那就失之於不敬了。這是中國的習俗難改。當然,這家華僑並無輕慢僧尼之意,甚至由於我的開示,更加敬信僧尼。到了去年新曆年底,有一位曾皈依倓虛、定西、樂果等東北三老的修昆璞居士去世,他是在東京華僑之中,我所知道的兩、三位正式皈依了三寶的正信居士之一。當他病逝醫院之後,清度法師即打電話給我們,要我們誦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