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序 184

講完「禪在美國」之後,即宣布自十一月四日至十八日,於北投的本館舉辦兩次禪七。報名的人並不多,又與《慧炬》雜誌的周宣德長者聯絡,給了我一份大專學生彌勒佛學研究獎學金的得獎者名單。通知發出後,反應也不熱烈,但是以我譯經院以及文化館信眾相加共有十來位居士作基本,總算使我在國內跨出了指導修持方法的第一步,而且成績也不錯,共有五人得到相當好的體驗。

自此,我在臺灣主持禪七的風格,即被一些參加過的人,傳播開來。因我兼顧臺灣與美國兩地的研究所及道場,每隔三個月,必須出國一趟,再過三個月,一定回到國內來。可是當我還在國外時,已接受國內熱心者的要求,安排好了回國之後打禪七的日期;同樣的,當我尚未出國前,美國的弟子們已為我安排好了返美之後打禪七的日期。看起來,我似乎就是為了打禪七而奔馳於臺北與紐約之間;因此被人送了一個「禪師」的稱號,其實我是以弘揚佛陀教義為宗旨的比丘。以晚唐以下傳統禪宗的立場而言,我應該是一位法師,若以天臺宗的初祖慧思、二祖智顗,乃至華嚴宗的五祖宗密、明末的雲棲祩宏等,均被稱為禪師而言,我之能被視為禪師,當是一大殊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