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序 186

事實上禪眾向老師報告修證的體驗而取得老師的印證,才是「獨參」(即是中國的小參,亦即接受個別指導及考驗)的本意。這樣的職務,若非筋骨健朗體力充沛的禪者,對於中年以上的人也會感到吃力。

至於我的情況是非常艱苦的,初次在美國主持禪七,已四十八歲,我沒有當過板首或西堂,所以也無法得到一位在修證及攝眾調眾上均有經驗的助手。自廚房到便所,從起床到就寢,由講解規矩到巡視禪眾、糾正姿勢,都是我一個人擔當。我之所以如此,因我相信,若要等到因緣具足之後再打禪七,恐怕在我的有生之年,便無實現的可能,所以不顧禪門的常軌,一肩把它挑了起來。

當然,對我這個體弱多病,身高一百七十一公分,體重經常只有四十三公斤的人而言,這是極其辛勞的工作。每打完一次禪七,就像害了一場大病,虛脫無力,久久不能復元。因在禪七期中,須得禪眾將「色身交與常住,性命付託龍天」,否則便不可能擺脫平日所執以為自我中心的肉體和心態,而構成了修行的大障礙。這樣一來,禪眾的任何身心反應,我都要負起保護他們安全的責任。通常在禪七進行到第三天之後,如果修行者的心理障礙(貪、瞋、癡、慢、疑)越輕,得失心越少,他們的身心反應便越明顯。初嘗喜受,往往樂不可支;初得輕安,往往不知所措。相反地,如果修行者求勝心切而猛烈用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