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介.勵行 216

中有這樣的記載:「聽從我的,我必賜福給他而到千代,背我約的,我必追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這以現代的法律觀點來說,無論如何也講不過去的,即在中國古代,猶有罪不及妻孥的法治精神。所以我以為上帝假因於法老個人的心地剛硬,而在埃及境內大施屠殺,乃是一種無理取鬧的無賴行為,事實上那些草菅人命的主使者,除了摩西並不別有什麼上帝,他不過利用上帝的神祕性,在愚民之中建立自己的聲威罷了!

關於摩西這個人,前面已經說過,他是一個了不起的人物,自他開始,以色列才有了法律,雖然《舊約》中說這完全是由上帝制訂的,但我以為摩西進入雲中山上,在山上四十晝夜,就是為了編訂法律,而不是去和上帝談話。也許有人要問:「如果不承認有上帝的存在,那麼這許多的神跡,怎麼解答呢?」這很容易,我在前面也曾提及,我說摩西本身就是一個極為神祕的大魔術師,其實這種將棍棒變蛇、水變為血等旁門左道的雕蟲小技,在我們東方,並不稀奇。如果我們願意相信摩西一伸杖能使海水分合隨意的話,那我們也可以承認中國神怪小說中的撒豆成兵與呼風喚雨之術是真實的了。因此,要是我自己是基督徒的話,我只承認摩西和相信耶穌,即使信有上帝,也不希望是《舊約》中的這個比魔鬼還要可怕的上帝。倒不如將《舊約》中的罪孽全部歸結到其中的當事人身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