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封嘴,甚至把我人的腦袋砍掉,我人的自尊還是我人的自尊;因其干涉不到我人的思想,我人的人格,我人的心。經中說,釋迦世尊,為度此一娑婆世界的眾生,來此八千往返,千次捨身,最後一生,捨身飼虎。我人學佛,不但可以不貪,並且能夠力捨:捨財寶、捨妻子,乃至捨去頭目骨肉,無所不可施捨,還怕什麼不能保全我人的自尊呢?我想,佛陀制定出家弟子戒禁的八不淨物,目的也在治去人之貪求,保留各人的自尊,返還本來的面目。
但願我們尊重自己,也去尊重他人;不要否定他人的尊嚴,更要守住自己的尊嚴。否則的話,便是背向了成佛之道,急轉直下,不堪設想!
(《覺世》一一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