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好難得的簽證
一九八五年,香港中華佛教圖書館的暢懷法師率領了香港佛教青年訪問團,到臺灣訪問,在北投農禪寺見面之時,也邀請我去香港做一次講經之行。由於我的健康欠佳,加上臺灣的農禪寺、中華佛學研究所以及中華佛教文化館均在草創階段,故仍無法分身。
一九八七年,暢懷法師的香港佛教青年協會正式來函臺灣與美國,邀請我去香港做三天的弘法演講,而且一而再地接到該會秘書黃麗蓉居士的越洋電話,懇求給他們確切的日期,以便租借場地及著手文宣的工作。因此,我告訴他們可利用今(一九八八)年的四月上旬之間,由臺灣赴美途中,過境香港之際,做四天四晚的停留。同時計畫,離開香港便往英國倫敦主持一次禪七,然後再回紐約。
可是我拿的是中華民國僑居美國的護照,也就是說,我是中華民國的國民,但具有在美永久居留的身分。像這樣情況的人,如果要申請到英屬香港和英國境內,英國領事館不但要看護照,而且更重要的是需要查驗回美許可證;確定當事人進入香港或英國之後,在簽證期滿時可以返回美國,才給予簽證。
向美國移民局申請回美證的手續,通常需要一至三個月的時間,